1.Q:何谓经济特区?
A:所谓经济特区投资项目,即是申请人所选折枝投资标的为美国政府核准之投资移民经济特区项目 “Regional Center”。特区项目的好处为所雇用的院工人数可包括直接和间接雇用的员工人数只需到达十名即可解除绿卡条件。
2.Q:投资金额为多少?
A:投资金额依照不同的地区人口或当地失业率高低而决定为一百万或五十万。如地区为美国平均失业率的1.5倍或人口少于两万人,此地区的投资额将为五十万。
3.Q:美国投资移民是否投资项目必须等到资金全部到位在一次申请?
A:每个投资者申请移民都是独立,所以不需要等到全部投资者到位。越快申请意味着越快的得到移民身分。
4.Q:投资移民每年多少配额?
A:美国投资移民一年的总配额为一万张签证。其中特区方案的签证配额为五千张。特区方案的优势在于移民局审理速度将比一般计画快速许多。
5.Q:投资移民申请人条件为何?
A:移民申请人本身是不需要具备任何的条件,没有任何背景要求。申请人只需年满21岁,并可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即可申请。
6.Q:合法资金来源如何证明?
A:证明资金来源可从申请人薪资、红利、继承、赠与、头资收益、出售资产等证明、可利用政府报税表或利用国际会计师楼做出的报表来证实。
7.Q:美国绿卡是否有居住的规定?
A:美国政府并没有实际限制绿卡持有者必须待在美国多久才能有效维持绿卡。但是一般建议申请人最少每六个月必须进入美国一趟。如申请人因事必须离开美国本土超过一年之上,需向政府申请回美纸 “Re-retry Permit”。
8.Q:50万美元的投资款是何时支付的?
A:根据美国移民法律要求,投资者必须先作出投资,才能提交移民申请。所以,您的投资款是在申请开始时先行支付的。在等待I-526申请批准期间,投资者资金将存放于监管帐户。只有等到投资者的I-526移民申请获准后,该项资金才能使用。
9.Q:什么是“监管”账户,使用“监管”帐户有什么好处?
A:监管银行账户是法定的银行计息账户,用于托管最初存款,直至I-526移民申请获准。此类账户常用于不动产、企业和个人财产的买卖。根据与投资移民服务机构签订的协议,I-526移民申请获准后,申请人于监管银行帐户内的资金才能使用。该程序旨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10.Q:如果我的I-526申请遭拒,是否能够收回投资?
A:当然可以。您可以获得监管账户的全额退款。
11.Q:我获得绿卡后,是否必须去美国居住和经营?
A:凡是投资到美国政府特批的地区中心的移民,无移民监的困扰,可自由进出美国,投资者不用放弃自己本国的生意而亲自经营EB-5投资项目。
12.Q:我可以为我的家人申请EB-5吗?
A:可以的。只要投资人的投资额达到“EB-5”的规定,则投资人及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儿女均可同时申请移民。
13.Q:投资案是否需与他人共同参与?
A:不用,可个人独自拥有所有权。
14.Q:在美国投资移民众多项目中,如何选择使得风险最小,保证完成移民呢?
A:目前美国有许多州出现了Regional Center,类似中国的经济特区,在这个区域内开展投资项目,可以吸收投资移民的资金,协助投资者完成移民。所以选择好的项目方和项目是最根本的。
项目可以是各种各样的,如投资1亿美金盖一座大楼,6千万美金盖一座发电厂等等,这些项目的操作方都是私人公司,美国政府不对这些项目的风险承担任何责任,所以有的宣传说某某项目有政府担保,那该项目就需要打个问号。
通常,项目的操作方出资30%,其余的靠投资移民者的款项筹集,因为投资移民的款项是没有利息的,比从银行贷款省下了5%-10%利息,这就是他们愿意吸纳投资移民款的原因,所以有的宣传说某项目投资的50万美金可以收回本金还有利息,那这个项目也要打个问号。